

2018-2021年上海市奉贤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12为贯彻实施知识产权(专利)强区战略,上海市奉贤区政府制定了《奉贤区知识产权(专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奉贤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1.对企业及个人获当年度中国(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按每件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件800元(限10件以内),进行一次性资助。获PCT专利申请(国外)当年度授权专利给予3000元资助(同一专利最多资助3个指定国)。年内同一个专利权利人资助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2.对企业重要专利技术购买专利保险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保费额50%的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万元。
3.对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知识产权(专利维权)并获得胜诉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其服务费用的50%的补贴(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及调解法律服务费等),对同一企业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4.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推进“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当年度给予第三方培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并按当年度成功认定的市级承诺单位数,按每家6000元标准给予第三方服务,年度总额不超过20万元。
5.对区内中小企业当年度获得国家级、市级发明创造奖(专利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5000元奖励。
6.对区内高校、科研院所近三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成功转让(专利权独家转让)给区内中小企业实施产业化的优秀项目,给予第一发明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5%,最高不超过15万元。
7.对专利(保险)联盟、行业协会、战略研究机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专利运营机构等为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专项补贴,各专业机构年度补贴金额根据其成功服务区内企业数而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8.对获得新认定的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园区、专利示范企业和专利试企业,当年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9.对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试点园区、专利示范企业和专利试点企业,当年分别给予所获市级扶持资金的15%配套资助。
10.对获得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贯标)(GB/T 29490-2013)认证(以下简称“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1.对通过“规范认证”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且符合奉贤主导产业方向、自主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效益显著的企业,在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度内享受政策,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12.对通过“规范认证”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且符合奉贤主导产业方向、自主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效益突出的企业,在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度内享受政策,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今后如该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给予其不超过100万元追加奖励。
上海市奉贤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政策自2016年起施行,有效期5年。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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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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