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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5-30重庆市武隆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近年来,武隆区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探索制订更具活力的财政政策,助力全区科技创新工作向快向好发展。

推进财政扶持政策创新,大力引进培育科技企业
武隆区级制定《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坚持引进培育与存量优化相结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落实经费资助和所得税减免政策,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对通过市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或重点新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入库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017年,全区获科技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获市科委审核认定高新支柱产品5个,新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数据库17家。
足额安排预算,保障全区科普工作的开展
统筹安排资金200余万元,支持开展科技惠民兴村、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普大篷车等科技活动10余次;实施科技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支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人、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社区建设、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广泛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营造全区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积极筹措资金,兑现各类科技创新奖励
为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进企业投资与创新发展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争创品牌和技术创新,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区财政共筹措资金150余万元用于兑现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科技型企业、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励、企业政策性科技补贴等。
附: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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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版权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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