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江苏省泰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8-06-27江苏省泰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按当年研发费用的10%给予后补助,最高2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攻关产业关键技术。启动实施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工程,对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给予后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市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区域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政策措施的通知》

附:江苏省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1、从事《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分类及编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和经认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2、年销售收入1500万(开发型500万)以上,自主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含技术服务)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50%以上;
3、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且上年度的销售利税率不低于10%;
4、年研究开发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开发型8%)以上;
5、全员劳动生产率20万元/人年以上;
6、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或部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开发型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和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O%以上;
7、有严格的技术、质量、财务等管理制度;
8、拥有一定数量的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新技术及产品;
9、有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人员和机构,已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10、企业的注册经营年限10年以上。
以上内容就是江苏省泰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了解更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笑公众号,发送关键字“高新奖励资助”即可查看。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软件著作权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gxqyrd/2993.html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