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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8-06-27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三部委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的,按复审中介服务费的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首次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企业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市级创新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3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附:江苏省高新企业认定申报批次及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科技局(科委)、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5日、7月16日、8月15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科委)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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