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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州市永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10-152019年福州市永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福州市永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永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在福州市永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规定:
1.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申报高新技术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通过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2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积极培育和发展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对被认定为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与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不重复)
即:福州市永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最高可得15万元。
政策依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
附:福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15万元奖励。
积极培育和发展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对其获得省创新劵超过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给予增加补助,最高增加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对纳入省培育对象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与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不重复);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若干配套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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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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