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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州市闽清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10-152019年福州市闽清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申报高新技术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说明:为进一步促进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一批专精特企业,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的主体,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规定》、《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配套奖励政策》等相关扶持政策,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对申报高新技术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纳入省培育对象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闽清县进一步扶持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
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1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若干配套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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