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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24
广州市海珠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广州市海珠区政府制定了《广州市海珠区企业创新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广州市海珠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标准。
对于广州市海珠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广州市海珠区企业创新奖励办法》第六条获得各级企业认定的奖励中明确规定: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附:《广州市海珠区企业创新奖励办法》第六条获得各级企业认定的奖励
对获得各级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一)对获得各级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的奖励:
1.获得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认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获得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对获得服务外包示范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服务外包重点培育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对获得国家、省、市物流示范企业称号认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五)对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认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8万元;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与复审奖励,同一企业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重复享受。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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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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