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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庆元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29浙江丽水庆元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为加快创新主体培育,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浙江丽水庆元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庆元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引进培育电子信息、现代食品、生物医药等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高效益的“两低两高”的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利用我县东部高海拔地区的山地风能资源开发风力发电项目。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和试验基地。被认定为国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别奖励15万元、5万元、7万元;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新产品和省级新产品,每个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5万元;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奖励;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给予奖励6万元;被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县创新资金给予配套15万元;对引进或购买发明专利并在我县实现产业化,专利产品三年内首次年上交税金达1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积极推进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围绕我县竹木制品、汽摩配件、绿色食品加工、文教用品制造等四大产业集群,以电子信息、现代辅助设计及绿色环保等技术,突破共性关键技术瓶颈,每年确定若干项共性实用技术进行技术推广应用,提高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即:浙江丽水庆元县国家级高新企业认定奖励15万,市级高新企业认定奖励5万。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高新认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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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