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28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加快各类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华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励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对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的,每只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省高新技术产品的,每只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列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的,经鉴定或评审通过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其研发技术水平经科技部门组织鉴定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经审计认定年研发投入5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研发投入的10%(研发投入的归集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相关内容执行)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组建)的国家、省级企业研究院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组建)的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补助。

支持研发中心建设。对新认定(组建)的国家、省、市、县级研发中心(含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8万元、3万元补助。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县设立技术转移中心。每年每家按15万元标准安排工作经费。

政策依据:《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

编辑:蜗牛纳@纳杰北京高新认定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gxqyrd/2546.html

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浙江温州瑞安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奖励政策

杭州市各地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浙江温州苍南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浙江省衢州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上一篇: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下一篇:浙江省金华永康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