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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临安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02浙江省杭州临安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为培育创新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浙江省杭州临安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临安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鼓励产业集聚,打造创新园区。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杭州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杭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三)加快创新型企业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杭州市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四)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研发机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杭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奖励。
(五)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对新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第一完成单位全额奖励,第二完成单位减半奖励,第三完成单位(含)以后的不予奖励〕;对列入国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一般性计划项目,给予5万元的奖励;每年设立若干个临安市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对承担项目的企业,按项目研发投入30%以内给予补助。
(六)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研发经费同比有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其研发经费超过国家重点扶持高新企业标准部分的10%以内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研发经费以经审计的企业年度报表或专项审计数据为准。
(七)加强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支持科技人才来临安创新创业,激发区域经济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对新认定的杭州市雏鹰企业、杭州市青蓝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意见》
编辑:蜗牛纳@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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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摘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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